(一)关于借阅证问题

1.读者入馆要出具什么证件?

答:出示《宿州航空职业学院图书借阅证》(即校园一卡通)。

2.可以使用别人的借阅证借书吗?

答:不可以。借阅证是读者在图书馆借阅图书、查阅资料的有效证件,只限本人使用。使用他人借阅证,一经发现,立即收缴,当事人将受到学校有关规定处理。

(二)关于书刊借阅问题

1.读者可借多少册图书?借期多长?

答:学生限借10册,借期90天;教师限借30册,借期180天。所有读者均可续借1次,续期30天。

2.借阅的图书超期怎么办?

答:赶紧到图书馆还书。根据资源共享原则,超期借阅严重影响图书的正常流通和其他读者借阅该书的权利,对超期使用图书的学生按每天每册0.50元收取超期违约金,对超期使用图书的老师按每天每册1元收取超期违约金。

3.可以续借图书吗?怎样办理?

答:可以。一是到图书馆借阅服务台办理续借手续;二是通过图书馆的检索终端或校园网上办理续借。

4.发现借书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时,怎么办?

答:若出现借书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,请及时与借阅服务台的工作人员联系。

5.图书馆的图书是怎样排序的?

答:馆内图书是根据《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》学科体系分类,按索书号排序的。每本书都有固定的索书号,印有索书号的标签贴在封面书脊下方,按顺序摆放在书架上。

6.如何在图书馆找到自己所需的图书?

答:[方法一]通过图书馆提供的检索终端,在网上按书名、作者、分类号等途径找到所需图书的索书号,再根据索书号到书架上找书(书架两侧有学科分类指引牌);

[方法二]可以通过图书馆提供的《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》分类体系直接在书架上按学科类别找书;

[方法三]可以求助工作人员帮忙。

7.怎样了解个人借书情况和还书期限?

答:读者可以通过校园网进入图书馆主页查询个人借书情况和还书期限。

8.书内所附光盘如何利用?

答:图书馆已将随书光盘上传到图书馆网站上。读者可以进入图书馆网站数字资源栏目查询。

9.图书馆的那些图书及报刊是不能外借的?

答:图书馆的工具书、特藏书、过刊、现刊及报纸等是不外借的。如有需要,可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复印。

(三)关于书刊遗失赔偿问题

1.借取图书期间书刊遗失应该怎么办?

答:凡遗失书刊者,应主动在借期内到有关部门说明情况,办理遗失手续。书刊逾期两周,确实无法找回者,应到赔书处办理赔书手续。

[方法一]遗失书刊,可以赔偿相同版本或新版图书,并缴纳图书加工费10元/本。

[方法二].如抵赔原版书刊确有困难,按下列规定赔偿:

(1)普通中文图书,按原价2倍赔偿;

(2)普通单本中文图书、影印图书、艺术类图书等按原价3-5倍赔偿;

(3)多卷书则按以上(1)-(2)条内容整套书价加倍赔偿;

(4)单本期刊,按该刊全年价格的1-3倍赔偿;

(5)单份报纸,按该报季价的3倍赔偿;

(6)合订本报刊,按该报刊全年订价的3-5倍赔偿,另加装订费6元;

(7)珍贵书刊、报纸、期刊、解放前出版的古旧图书、线装书,根据以上各条款内容,再加倍赔偿。

(8)读者如果在一个月内找到了已赔偿的原书,可凭收据办理退款手续,退款时须交手续费2元。用新书抵赔的不能退还。